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咨询律师见证问题

2022-12-10 08:4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见证需要至少两个律师,我国目前律师法并没有将见证作为其确认的业务,但是在实践应用中,律师见证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范围。不论是遗嘱见证还是合同见证都必须是两人以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见证人指的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实施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 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实施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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