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前发现怀孕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0 0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入职前发现怀孕,不影响正常工作的,照常上班;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调岗,但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其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入职前发现怀孕的,可以照常上班。并且是否怀孕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如果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就不是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入职前发现怀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但劳动者怀孕不适用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隐瞒关键信息造成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