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我在日本注册一家公司与日本当地的一家公司名字一样,公司地址不一样,我是否构成侵权呢

侵权赔偿
2022-12-10 09: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名称侵权的处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
    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公司名称侵权的解决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
    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公司名字一样的,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形:
    (1)公司名字是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不是侵权;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或者是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是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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