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别人,给我打了欠条,但是他没有信誉,个人征信被银行拉黑,但是还款日期没到, 我可以要求他提前还款吗

债务追讨
2022-12-10 10:1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款期限未到债务人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会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偿还的行为,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费用的,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还款期限没有到的,贷款人一般不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款。但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钱已打到账户欠条未收回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其返还欠条,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保留转账凭证以及与对方的通话记录或者聊天记录,证明已还款的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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