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院后医生说建议休息一个月,陪护一人,加强营养,我想问温岭市这边护理和营养费各多少钱一天?然后我没请护理人员没有票据,可以得到护理费吗?我一周后复查手部一个月后复查脑袋,那请问我复查完手部可以回老家修养吗?这对我的护理理赔方面会有影响吗?因为我在外地被撞的,复查脑袋再回来。另外我想问只有评上残了才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票据纠纷
2022-12-10 10: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 护理费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 您好,营养费一般要有医嘱需加强营养,根据医嘱酌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