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营业执照忘记年检了,有没有问题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0 10: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不用年检,每年都上报一次就可以了。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所以申请日期不一定是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悬挂于醒目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不要年审,国家已经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目前企业的年度检验制度已经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只需要在每年的上半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