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时,给了女方彩礼12.6w,买了三金价值1.4w,我提出分手,未领结婚证,未同居。女方以我提出分手,对他不好,发生过性关系等为理由,不退还彩礼,还要求我赔付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像这种情况,我能否要回全部彩礼。

彩礼
2022-12-10 10: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彩礼可以全额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若没有以上三种情况,返还彩礼的数额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时给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需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订婚后退婚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使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双方分手后应该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在分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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