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2-12-10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具有间接证实功能的,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实事实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属于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称外围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刑事证据的运用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于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后,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