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是二级重度残疾人,名下有财产,由我代为保管,我年龄结婚,如何做好财产保全

2022-12-10 11: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可以这样保护自己财产:
    1、保存好财产的权利证明,比如购买合同之类的;
    2、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公证;
    3、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尽量不使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民法典中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1、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
    2、赠与合同或遗嘱、遗赠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所申请的错误的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向其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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