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关于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2-12-10 11: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不履行的处理: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买卖合同不履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买卖合同中,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