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办理结婚证,要到那里可以办理

结婚
2022-12-10 11: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一般是能在女方家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的。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因为结婚登记可以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既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
    符合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如果是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是可以的。男女双方决定结为夫妻,但双方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共同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等机关开具的有关个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办理结婚证需要如下相关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且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审查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场核准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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