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止探视权怎么收集证据

子女抚养
2022-12-10 11: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止探视权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能证明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等。收集证据的方式要是合法的才会被法庭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中止探视权如下方式收集证据:当事人保存好不直接抚养人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中止探视权起诉状的内容有: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能证明中止探视权原因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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