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会被治安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行政处罚
2022-12-10 12:1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会被治安处罚的行为有: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妨害公共安全,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下列行为会被治安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等类型的行为将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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