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哪个所有

小区物权
2022-12-10 12: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是:地下停车场面积列入公摊的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归属开发商所有;部分车库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属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区地下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一般来说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规划外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但如果是规划内的,则归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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