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申报步骤是怎样的

工伤索赔
2022-12-10 12: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申报的程序: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并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送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工伤申报流程:单位在三十日内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保行政部门审查后予以受理;及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给劳动者和其所在的单位。如果单位不申报的,则劳动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依法去申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申报流程是:申请人持相关文件、证明,例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伤者身份证和工作证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填写工伤申请书。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在对材料、证明进行审查,材料不全的需要补办材料,审查合格后相关工作人员将申请书上报,并将结论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二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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