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带摩托车行驶证,使用其他人车牌号怎么处罚

行政处罚
2022-12-10 13: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会收缴机动车号牌,扣留机动车。被处罚后,机动车驾驶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交管部门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摩托车没有牌和行驶证应作以下处罚:
    1、摩托车没有牌和行驶证的,由关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相应的牌证;
    2、如能提供牌证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未能提供牌证的,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别人的车没有带行驶证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该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