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什么是举证时限

刑事辩护
2022-12-10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证期限有两种;  
    1、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的举证期限。这种期限由当时人协商,可以是30日,也可以少于30日,也可以超过30日;只是当时人协商一致后,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方生效。  
    2、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由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少于30日,是违法的,不生效。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一般举证期限都是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准许。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需要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必须在取证期限内完成,不能完成取证或取证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取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 举证期限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答辩期限是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提交答辩状及其他材料的时间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