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判决书写着对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现在以孩子名义重新起诉,能要回吗?

子女抚养
2022-12-10 14: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负担子女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所以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协议离婚后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重新起诉。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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