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都到民政局签离婚协议书了,现在女方和别人在外面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吗

同居
2022-12-10 15: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并不代表一方就能跟别人同居,该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或判决离婚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合法有效,一方与其他人同居的,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权据此提出离婚,并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跟别人同居违法,已经构成婚姻存续关系中的过错行为,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基于其过错行为,可以找过错方的配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让其多分得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不具备夫妻关系。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和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而是同居。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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