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想问如果领养了别人的孩子,对方想要回去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10 15: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当事人要合法收养别人的小孩,则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且被收养的小孩不可以是被拐卖的孩子,而是他人合法送养或者福利院合法送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领养的小孩不想要了的,领养人可以跟被领养方协商依法解除领养关系,如果各方当事人能够达成领养解除协议,那么领养人可以自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协议一致,则领养人可以就解除领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是否准许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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