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期间要上班吗

劳动仲裁
2022-12-10 15: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算。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申请仲裁期间,劳动者没有履行自己作为劳动者的义务,肯定不算上班,只有出勤了才算上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被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者仍然要上班;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的,按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双方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仍然要上班。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是劳动者的义务,应当予以履行,否则单位可能会相应的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严重的,还可能会辞退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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