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欠债期间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买卖形式过户的,如果债务被起诉,这个房子会被执行吗?

债务追讨
2022-12-10 16:0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财产需要分情况而定。
    一、以下情形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若父母欠债后,将自己名下所有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子女。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权,申请法院撤销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二、而以下情形法院是不能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如果子女名下的房产,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不是父母赠与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那么父母的债务就不能及于子女。
  • 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房产不会被执行,只会执行父母的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有,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欠债多少可以执行房产,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执行的措施,对于法院会执行房产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
    1、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的;
    2、当事人申请了诉前保全的;
    3、在具体的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的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法院可以对房产进行查封。而执行程序通常如下:双方合法借贷协议发生纠纷时,借款人未能按约定还款付息,出借人起诉到法院,获得胜诉判决后。借款人仍不还款的,出借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划扣借款人银行存款,拍卖借款人房产等实体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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