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院方轻微责任,大约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10 16: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赔偿根据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大小,按照下列标准来计算赔偿费用: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赔偿;陪护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承担轻微责任,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其中陪护费的计算方式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三级医疗事故没有具体的赔偿金额,但是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