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行道上被车子撞了,车主跟没事人一样并不想承担费用,都推给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才赔了45天的费用,而且不多,要车主付剩下的一些费用,车主不肯付,叫我可以去起诉,请问,我去起诉对车主有好外吗?我可以只告造事者要回费用,而保险公司的能多赔多少让造事者自己去争取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0 16: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般大部分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需要帮助可联系律师。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车主(被保险人)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进行定损估价,被保险人提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赔款数额,领取保险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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