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了改装摄像头的手机,但是不是用于偷拍只是因为个人觉得好玩。属于违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10 16: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纯的偷拍,并未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但是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则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偷拍者立即停止拍摄照片的行为,并要求偷拍者马上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偷拍者对被拍者的要求置之不理的,依法让公安机关对偷拍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偷拍行为算是侵犯他人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民法典规定被偷拍的维权方式为:与侵权人协商,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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