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2015.6起诉离婚,离婚协议书孩子归我,当时孩子10个月,离婚后,孩子爸爸每个月给300抚养费,今年现在有两个月没给了,在此之前孩子爸爸就没有看过孩子,现在孩子四岁了,我收到法院起诉书,起诉书内容是想争夺孩子抚养权,每个月要我支付300抚养费,对此我拒绝,不想去参加庭审,我该怎么去做,怎样写答辩状

离婚
2019-04-25 23:3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
    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无效。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我国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离婚,并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离婚,遵照相应的程序来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孩子出生后归女方抚养 男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可以写,但无权拒绝男方探视。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