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单位的时候单位口头承诺半年以后缴纳五险一金,现已八个月了还未缴纳,并称五险一金不合适,公司不会缴纳

2019-04-25 23: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现在有的地区是按年缴费的,有的是按月缴纳的,如果在个人已经缴完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内,单位就不能再交其个人部分了,统筹部分得交,就是单位代缴的时候不用扣个人部分,只交统筹部分。
  • 社保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每个劳动者都应该了解自己的社保如何办理,尤其是哪些劳务派遣人员更是如此。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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