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并不是都要申报国税和地税的,需要根据下列情况而定:
1、经营饮食业或服务业的个体户,只需要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缴纳营业税等相关地税;
2、经营销售商品或提供相关劳务的,需要同时办理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等。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