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的所得财产,夫妻双方当事人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平等的使用、处分等。共同财产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在此期间的财产以及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