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合伙的财产及债务处理

合伙企业
2022-12-10 20: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个人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应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协商由该自有财产清偿;
    2、如果不足清偿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 合伙人个人债务处理的办法:一般个人债务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协商由该自有财产清偿,若不足清偿,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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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 个人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内部财产和对外财产。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包括合伙的财产的构成和合伙财产的管理与使用。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包括两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个人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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