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京备案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北京施工怎样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在北京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给许许多多的建筑企业带来了无限的机会,许多的外省建筑企业都涌入北京承接工程,不仅是建筑企业,还有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等,但是这些企业进入北京承接工程必须办理进京备案,办理进京备案合作电话:185*1518*2140(同微信)——136*912*66*395  微信QQ:4021*423*60---郭经理(北京中企兴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京备案的大概流程为:进京法律宣讲—领取开户函—指定银行开户—打入农民工保证金—网上上传资料—现场核查原件—审查通过现场打证。。(这里涉及到3个办理部门4个办理地点) 进京备案企业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金额——(总承包交100万,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交50万)办理进京备案全程需要的资料有:1.企业管理制度 2.营业执照 3.资质 4.安全许可 5.开户许可证 6.信用代码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寸照片 8.企业简介 9.一级资质企业需要具备一级建造师 10.在京负责人及建造师社保(身份证) 11.在京办公地址(部分省市要求核查地址) 许多的外地企业办理进京施工备案的时候往往会因为不知道怎样办理,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办理,不知道用什么资料,办理的时间就会延长很多,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以至于在招投标之前没有办理完成进京备案手续,从而错失了招投标的时机。北京中企兴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的办理进京备案的代理机构,我们熟悉流程,办事效率快,能帮您快速取得进京备案,免费咨询电话:185*1518*2140(同微信)——136*912*66*395  微信QQ:4021*423*60---郭经理

2018-08-03 07: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注: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87号)是: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①任职文件②职称证件③身份证明④来源证明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①职称证件②来源证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八条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第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的初审同意后审批。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有以下情况: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以内收取,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国家服务收费标准的2%以内收取,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施工项目采用高额保函的,保函额度按《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高额保函制度暂行办法》(丽招管办〔2013〕13号)设定。
    (四)进入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可以选择年度投标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