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异地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在当地法院执行

2022-12-10 21: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是找不到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法院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异地法院可以受委托进行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法院必须代为执行,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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