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夫妻两个在当地民政局没有结婚记录,可是户口本上女方是已婚,男方是未婚,我们要离婚,现在离不了

起诉离婚
2022-12-10 21: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上显示未婚,如果是确办理了结婚证的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户口本上写的是未婚,能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当事人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和当事人实际婚姻情况不一致,可以由当事人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1994年2月1日以前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没有办理结婚证也算夫妻,需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在此之后共同生活的,并且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那就不属于夫妻,不需要去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