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14年因工伤去世,当时我母亲未满五十周岁,现在已经满五十周岁,是否还可以申请遗属补助

工伤索赔
2022-12-11 06:1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能享受遗属补助的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末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末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遗属补助: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就业的;
    5.死亡的;
    6.参军的。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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