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门当地有微信便民平台,他们在平台上发布一些信息。里面有虚假信息。我被里面的信息骗了,请问这个便民平台有没有责任?

网络诈骗
2022-12-11 07: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网上被骗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也可以去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对于报案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网上被骗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维权:一是通过诈骗分子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查明其所在地,然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二是如果是涉及商品交易的诈骗,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三是向公安部门的不良网站举报中心举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前两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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