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却爱上一个有家庭的男人。已经怀孕了。男人也很爱我。更会承担孩子的抚养。怎么办准生证呢?能办出生证明吗?

2022-12-11 07: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准生证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然后到计生办办理。不办理准生证也可以生育,因为目前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 二婚办准生证需要的证件: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二婚办理准生证不受是几婚的影响,走正常生育登记程序。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 婴儿出生需要办出生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且办理前述证件,一般需夫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证件办理。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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