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找债务公司借钱的时候我给提供的担保,我在给我弟弟提供了担保之后还能要求弟弟提供反担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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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
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
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
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
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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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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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
现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本文仅讨论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担保法》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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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