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一个17岁的未成年打了一巴掌 报警了??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轻微脑震荡??一共检查花费700多??现在我要起诉??能不能多找对面要赔偿啊??法官会怎么判

2019-04-26 02:5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本来可以定轻伤,但法医学上的脑震荡和医学上的脑震荡诊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像医学上好多诊断都是比较随意的,现在轻伤第八条大多数鉴定部门都不采用的,所以一般不能够上轻伤,为轻微伤。如果是被侵权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主张赔偿。
    具体金额根据他的收入水平(例如误工费计算)、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例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时间因素等不同而不同。
  • 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 检察机关将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新方式:  对未成年人犯罪,可起诉可不起诉的不予起诉,可判实刑可不判实刑的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处理的制度,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出庭支持公诉方式。
    以后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将充分阐述未成年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  据河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或者胁从犯、从犯,被害人要求和解或者被害方有明显过错,并且请求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这3种情形之一的,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帮教条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公诉人应当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公诉人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时,要剖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社会危害性,适时进行法制教育及人生观教育。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