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谈恋爱期间,女方怀孕了,但是由于有一点小矛盾,分手了,孩子也打掉了,期间没有一点强迫和女方发生性关系,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2-12-11 08:5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未婚怀孕打胎的,男方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才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平均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未婚先孕不可以去法院要求男方结婚,但是可以等孩子生下来之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同居恋爱期间男女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只有领证结婚后的夫妻关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恋爱期间流产,男方既没有侵权责任也没有其他法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女方赔偿。
    如果女方以身体受到伤害为由请求补偿,最多只有医疗费的补偿,而没有精神损失和其他的赔偿,所以,作为女方在恋爱期间要懂得保护自己。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恋爱关系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的后果,因为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法院是不会支持相关补偿的请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