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到赠与人的住所地或者赠与行为的发生地的公证处公证。具体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三、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四、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五、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