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一下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
2022-12-11 10: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割同居财产的方式是: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分割同居财产的方式: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通过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可通过实物分割,无法分割的,可通过折价、竞价等方式分割,若双方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则同居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同居财产的分割:
    1、同居期间双方对共有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共有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由双方协议分割;
    3、双方不能通过协议对同居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是将财产进行变卖、拍卖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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