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东莞有社保卡,参加社保十年!现在在深圳工作!深圳这边也有交社保,但是我深圳没有社保卡!我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吗?

2022-12-11 10: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如果是社保卡芯片老化、损坏需要到社保局更换,社保到期之后是不用换证的,若社保卡有效使用期限超过10年但并未损坏,则其就医功能不受影响使用,仍可继续作为就医凭证使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社保转移后社保卡需要重新办。如果社保转移到其他城市,原来的社保卡就自动作废。办新卡要求带上身份证和原来的社保卡,去转入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社保卡转换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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