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把车低押银行,让我做担保,以后他若是还不上钱,我是不是要偿还

抵押担保
2022-12-11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不一定要对债务全额还款,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所以担保人只需要承担约定的数额就行,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担保人无法偿还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法院可以对他们进行强制执行,拍卖其资产,如房屋车辆等,用于清偿其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担保代偿是指担保人在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代为偿还的行为。担保人在承担了债务担保责任之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如果有反担保,担保人对反担保的抵押物享有处置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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