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
2022-12-11 11:3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是在上述时间后形成事实婚姻的,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那么双方无需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事实婚姻无法起诉离婚。我国已不存在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一般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起诉离婚必须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现在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自然无法起诉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起诉书及副本、当事人的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法定准予离婚的证据;以上材料原则上都应当提交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