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情人威胁怎么办,我们半年多没见面,我说分手我有家庭孩子的,对方不答应,喝酒了就来辱骂威胁我

名誉毁谤
2022-12-11 11: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被威胁恐吓的,当事人可以到住所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对威胁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分手被威胁报警有用。当一方当事人在分手后受到了前任威胁时,当事人可以考虑报警处理被威胁的问题,如果对方实施了写恐吓信等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作出威胁行为的一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用言语威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用言语威胁使女性的精神状态接近崩溃,达到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程度的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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