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是签三个月,第四个月房租己经交了,但是我只住半个月,剩下的房租费可不可以要求房东退回。

房屋租赁
2022-12-11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到期之前可以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约,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一并承担解约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签订一年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中途可以申请退房,但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约定的解除情形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房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租房签一年合同中途可以退房,但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约定的解除情形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房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