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得单位给我上五险了,那我还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2-11 13: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具体领取的金额要根据当地标准,如北京市职工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 (一)条件:
    补助金适用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金适用被解雇的。
    (二)期限:
    补助金为6个月;失业金最长24个月。
    (三)待遇:
    失业补助金不享受其他保险待遇;与失业金不同。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社保补助金领取需要参保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然后去失业保险中心对失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填写表格并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即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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