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4个月,现在男方要求离婚,结婚拿1万彩礼,结婚当天1万元(共计2万)首饰1万3千多,衣服2千多,回门当天女方父母拿了2.5万给男方,现在男方父母提出离婚,我们小两口也同意,可是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彩礼,首饰,和衣服的钱

离婚
2019-04-26 06:2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1)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 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您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实际生活在一起,原则上要求全部退还彩礼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基于您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