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探望权包括了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
2022-12-11 14: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望权包括的内容是: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且前述权利由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需要协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望权主要包含如下内容: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期限等。且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但鉴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孩子同样有利于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请求行使探望权也获得了支持。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一种为探望性探望;另一种是逗留性探望。法律依据:探望权主要包含如下内容: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期限等。且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但鉴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孩子同样有利于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请求行使探望权也获得了支持。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一种为探望性探望;另一种是逗留性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
    1、探视权的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探视权的行使期限、方式等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对于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人,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