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不赡养父亲,是不是天经地义

赡养
2022-12-11 14: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原则上是不可以不赡养父母的,因为女儿对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不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的,并且其他子女自愿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因此不赡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理论上来说,女儿不赡养父母是不可以的,因为女儿对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不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的,并且其他子女自愿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因此不赡养。
    法律依据:理论上来说,女儿不赡养父母是不可以的,因为女儿对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不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的,并且其他子女自愿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因此不赡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成年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赡养父母是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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